北京市民营企业申请军品出口立项的办事指南
- 打印
- 小
- 中
- 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军品出口实行许可制度。军品出口项目、合同,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审查批准。”北京市民营企业,可向北京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申请军贸产品出口立项,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组织机构健全,规范运作,依法经营;
2.能够严格执行军品出口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军贸秩序,接受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3.具备稳定武器装备货源供应渠道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具备国际化经营能力;
4.所申请出口的军贸产品符合国家有关军品出口政策法规和所承担或者承诺的国际义务,维护国家军事安全,保守武器装备关键技术秘密,有利于国防科技工业能力的提升和技术的进步,保护自主知识产权、不侵犯外方知识产权,立项军品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研制生产,并具有良好的国际市场前景。
二、办理流程
1.有意向的申请单位可与北京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预约面谈,提供申请单位保密及武器装备承制等资格证明,简要介绍科研生产能力、立项产品、市场前景等情况。由北京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根据企业资质情况进行初审。
2.符合资质条件的申请单位可携保密证书及保密人员介绍信,查阅军贸产品出口立项综合论证报告等文件的编制要求。
3.申请单位将申请材料以机要交换或现场提交的方式,送至北京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4.北京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对综合论证报告、总体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军贸出口产品,由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向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提出立项申请。
5.立项申请在获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批复后,北京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转发批复。
6.审查过程中发现立项申报材料存在不完整、不详实、不准确等问题的,申请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北京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提交补充报告。
7.出口立项申请各项手续办理不收取费用。
三、咨询电话
北京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军民融合处:57587109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政务大厅:88581131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军贸与外事司:88581299
电话咨询请勿谈及涉密内容。
四、办公地址
北京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6号。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