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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

来源:军民融合处  发布日期:2017-01-17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三五”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对全国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是知识产权规划首次列入国家重点专项规划。

  《规划》指出,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运用,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扩大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到2020年,知识产权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建成一批知识产权强省、强市,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显著优化,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充分显现,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大幅提升。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从2015年的6.3件增加到12件,国际专利申请量从2015年的3万件增加到6万件,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额从2015年的44.4亿美元提高到100亿美元。

  《规划》提出了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快推动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建设,健全完善商业模式和实用艺术品、“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相关法律制度和规则。二是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用,强化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强化进出口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传统优势领域、新领域新业态和民生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三是提高知识产权质量效益。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实施商标战略,打造精品版权,加强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领域知识产权工作。四是加强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建设。促进区域知识产权协调发展,做好知识产权领域扶贫工作。五是加快知识产权强企建设。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完善知识产权强企工作支撑体系。六是推动产业升级发展。推动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完善“中国制造”知识产权布局,促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支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发展,深化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推动军民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七是促进知识产权开放合作。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积极支持创新企业“走出去”。

  《规划》还明确了知识产权法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专利质量提升、知识产权强企、知识产权评议、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共9项工程。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地方规划、年度计划和配套政策,加强对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推动规划有效落实。